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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消防依法查封

更新时间:2017-10-31      来源:      点击:4849

      为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新疆阿克苏市消防大队大力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火灾隐患零容忍,施行立查立改原则,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依法实施临时查封,为辖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日前,消防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阿克苏市晶水西路金茂黄金海岸C1幢1层102号的阿克苏市知青年代乡村菜馆,坐落于高层住宅小区金茂黄金海岸一层,该场所厨房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储罐,无独立瓶组间,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7条之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与菜馆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告知其在高层建筑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储罐可能给自身及他人带来的严重危害,不及时查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整改隐患。场所负责人当场表示将积极配合进行隐患整改,尽全力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及时对该场所进行跟踪回访,加大技术指导,确保该场所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为了安全用气,建议安装液化气报警器报警装置。